專項丨免申即享!這項省級獎勵資金不要錯過
為貫徹落實《江蘇省產品碳足跡管理體系建設實施意見》,加快江蘇省產品碳足跡公共服務平臺應用推廣,搭建本土碳足跡數據庫,近日,省發(fā)展改革委等部門印發(fā)《關于開展2025年度江蘇省產品碳足跡核算認證獎勵工作的通知》,內容如下:
一、工作目標
推動企業(yè)通過江蘇省產品碳足跡公共服務平臺開展產品碳足跡核算認證工作,發(fā)揮鏈主企業(yè)低碳供應鏈帶動作用和出口企業(yè)綠色需求引領作用,擴大碳足跡平臺應用面和影響力,高質量打造本土碳足跡數據庫。
二、獎勵對象
在江蘇省行政區(qū)域內依法設立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yè)或視同法人的獨立核算單位,且能夠提供實際產品或服務。
三、獎勵條件
(一)通過江蘇省產品碳足跡公共服務平臺(網址:https://jstzj.fzggw.jiangsu.gov.cn)進行注冊登記、產品碳足跡核算,并生成產品模型和核算報告。
(二)通過江蘇省產品碳足跡公共服務平臺開展認證,并取得國家或江蘇省碳足跡標識認證。
四、獎勵標準
(一)省級財政按照年度獎勵資金總額確定單個產品或服務的獎勵,實行定額獎勵,每個產品或服務可獲獎勵不超過5萬元,同一企業(yè)或單位最高獎勵不超過10萬元。
(二)鼓勵有條件的設區(qū)市和縣(市、區(qū))財政配套資金,參照省級財政做法,對使用江蘇省產品碳足跡公共服務平臺開展碳足跡核算認證的企業(yè)或單位給予獎勵。
五、獎勵流程
(一)免申即享。凡使用江蘇省產品碳足跡公共服務平臺開展碳足跡核算認證的企業(yè)均具備參評資格。
(二)開展評審。平臺基于企業(yè)填報信息、核算報告、認證證書、平臺核算數據質量評價報告(平臺自動生成)、核查數據質量評估報告(第三方認證機構出具)和上傳憑證等材料,自動生成評審結果。
(三)評審結果發(fā)布。省發(fā)展改革委依據得分排序情況綜合考慮擇優(yōu)確定擬獎勵企業(yè)和產品名單,按程序報批后在江蘇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門戶網站和江蘇省產品碳足跡公共服務平臺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四)獎勵發(fā)放。公示無異議后,省發(fā)展改革委將認定政策文件、支持企業(yè)名單等推送至“一企來辦”平臺,省財政廳根據“一企來辦”平臺推送的撥付信息審核撥付。
六、其他要求
(一)各設區(qū)市要嚴格把控時間節(jié)點,本輪獎勵工作信息采集截止時間為2025年8月10日(以認證機構通過平臺上傳認證證書時間為準)。
(二)企業(yè)要對填報核算數據的真實性負責,認證機構要對認證結果質量負責。存在虛報冒領、騙取套取獎勵資金行為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江蘇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認定為失信行為的,作為失信信息計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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